“签约”后,应报医疗费直接打进银行卡
上海市“退休住院计划”医疗互助保障金给付更便利了
前几天,84岁的高行镇居民徐老先生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询问:“退休职工的工会医保是不是可以不用来报销了?这是传言还是真的政策?如果要办理应该怎么办呢?”
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原先本市参加《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人员产生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后,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发票及小结等材料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报销,现在只要凭有效身份证件来办个“签约”手续,以后就不用自己来了,应报医疗费将直接打进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内。
对此,徐老先生当即点赞,连称真是更加方便老年人了!
“签约”手续办理程序>>
一、申请对象:持有本市各银行养老金账号的“退休住院计划”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医疗互助保障金直接给付登记申请书,工会服务点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
3、登记成功后,市职保会根据医保信息,按“退休住院计划”相关条款规定对申请人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予以直接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通过申请人的养老金账户予以发放。
4、发放成功后,市职保会将通过预留手机用短信予以告知,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养老金账户查询。
温馨提醒>>
1、成功登记的申请人,在医院开具医疗费用专用收据之日起的2个星期内未收到通知短信,且银行卡内也没有到帐信息,则需到社区服务中心查询。
2、以下医疗费用和人员无法直接给付,申请人仍需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手续: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减负人员、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外地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有附加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收据。
3、不同意直接给付的,申请人仍需带齐材料至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手续。中途撤销同意直接给付登记申请的,自提交撤销登记申请的次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需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手续。
4、本登记申请生效后,如无更改,断保后再次参保的,本登记申请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签约。
5、联系信息若有变化应及时到各社区服务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市咨询热线:4008892351
高行镇社区服务点咨询电话:68974753 68975853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