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版

全站搜索

2015年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参保缴费工作已展开



一、参保对象及条件:

1、纯农人员:本市农业户籍及其外省市农业户籍配偶(具有合法婚姻证明),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城保、居保等)的人员。

2、镇保人员:2014年度选择参加合作医疗门急诊统筹的镇保人员。2012年7月1日后征地镇保人员自动纳入镇保门诊统筹。

二、登记缴费时间:

本次参保登记缴费期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待遇享受时间: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办理所需证件: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未能在登记缴费期内缴费者,视作放弃参保。参保人如不符合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条件的,一经查出,其将不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并且不退还已缴纳的参保费用。

详情可电话咨询:68975693,或登陆上海浦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 http://www.pdxnh.com 进行查询。

□ 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印伟菁

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