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那些事
近日,居民李女士来到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询问:她的养老保险费每年都是扣3300元的,为何今年只扣了55元?能否改回扣3300元?
对此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给出如下解答:首先,李女士是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当初参保时自主选择了缴纳3300元一档,前几年每年都是正常扣缴3300元,但李女士同时也是民政低保人员。根据2018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1号)规定,为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对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各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标准为445元。同时,由于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500元,所以个人应再缴纳55元。
对于此类正常缴费的贫困人员,系统会自动识别人员性质,按贫困人员扣缴城乡居保。如贫困人员2018年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费已按照代缴标准扣除,但个人想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应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退费及重新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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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咨询电话:12333
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1-68976495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