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企业、个体年报倒计时 勿因疏忽掉进“黑名单”
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h.gov.cn)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悬浮窗口“动画短片”进行学习,亦可关注“高行镇招商中心”公众微信号。
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即日起至6月30日,向高行市场监督管理所(东靖路1831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咨询电话:58388329。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