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版—第三版

全站搜索

玩笑莫乱开 奔跑须谨慎 运动先热身 摩擦冷处理

浦东法院少年庭法官支招预防校园伤害


“法定的成年年龄是几岁?”“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到学校上学,是否意味着父母把监护权转移给了学校?”面对这一系列法律问题,来自高行居委和银杏居委的40余名少年朋友们跟随着老师的提问开动脑筋,尝试着给出自己的答案。

为减少校园伤害案件在高行中小学校的发生,并在事件发生后明确责任、减少矛盾,镇司法所特邀浦东法院少年庭法官奚少君开设预防校园伤害法制讲座。讲座针对少年儿童特点采取了活泼新颖的问答形式,引发在场学生对“校园伤害”这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到学校读书,爸妈的监护权当然就转移给了学校,因为爸妈要上班,又不可能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来自银杏居委的陈涵照小朋友大声回答道。“大家想一想,他说的对么?”奚法官引导大家对他的说法作进一步思考。看到大家都默不作声,考虑到这个问题有些专业,奚法官解释道:“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校与学生家长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委托监护关系,而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不过是代理家长行使,并不构成监护权的转移。”奚法官进一步明确,正因为学校行使代理监护职责,所以不像监护人一样无条件地为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也不是说学生受到校园伤害,学校就可以不负责,这要根据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和是否有过错来确定侵权责任。

在这堂“特殊的法制讲座”中,学生们随着奚法官的提问积极思考,在“问”与“答”中锻炼了法制思维,增长了见识。最后,法官用“玩笑莫乱开,奔跑须谨慎,运动先热身,摩擦冷处理”来总结预防校园伤害的20字方针。 

□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