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医保缴费开始了!
统一城乡基本医保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100元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将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搭建统一的参保平台,破除城乡户籍限制,未参加上海职工医保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市民,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实现城乡统筹后,城乡居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医疗保障水平将有进一步提高。 对农村居民的补助水平,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与城镇居民保持一致。农村居民住院费用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各级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别是三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10%-20%,农村居民进城到大医院看病的负担更轻了。
在门诊方面,农村居民取消了原5000元的封顶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一、二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了5%,19-59岁城镇居民的门诊起付标准从原来的1000元下调到500元,降低了500元。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不再设起付线,医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与之前相比,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门诊费用负担均有所减轻。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镇保”门急诊统筹缴费工作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12月25日截止。
缴费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定假除外) 8:30-11:00;13:00-16:00。(友情提醒:居保每周五下午14:50之后停止办理缴费。)
缴费地点:新行路340号
咨询电话:68976743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