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普通市民,我们需要记住的是 ↓
■在外环线以内区域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外环线以外区域,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你想生产、销售、存储,你需要记住 ↓
■本市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的运输和流向将实行严格的监管,准予经营的规格、品种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违反条例会怎样 ↓
■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
■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环保等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016年,违放烟花爆竹首张罚单开出
2016年新年的钟声余音未了,《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已收到首张罚单。2016年1月1日1分31秒,一名男子因在嘉定区曹安路近丰庄路的好乐广场内燃放组合型高升,当民警赶到现场时,3个28支的“组合精致高升”已经燃尽,礼花划破夜空。好乐广场所在位置处于上海市外环线内,属于《条例》新规中的禁燃禁止放区域。最终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高行派出所处罚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2016年1月8日11时15分许,高行派出所接110指令称,金高路万安街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高行派出所民警到场,当场查获一名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宋某(皖籍,29岁)。带所后经询问,宋某在金高路242号门口燃放爆竹,违法了《条例》规定的在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宋某也对此事供认不讳。高行派出所对该男子予以教育,并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我发现违法行为时,我要做的是 ↓
上海市公安局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广大市民要提高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 报道中心 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