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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恢复申领啦


案例一:家住华高社区的小王今年30岁,大宝于2012年出生,今年2月喜得二宝,现在一家四口的户口都在高行。

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对象,按照新政策规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相关手续。根据新政,小王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生育保险申领需提供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银行卡。携带以上资料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便可申领生育保险。

案例二:小林的大宝已经6岁了,2015年12月喜得二宝,小林的户口在高行,丈夫和子女的户口在宝山。

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或者流产的,仍按照生育或者流产行为发生时的法规规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因此对于小林而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再生育子女告知书、银行卡。

温馨提示:因生育金申领工作刚恢复,近期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人员比较多,而此项待遇没有申领期限,不会过期作废,居民不必着急,可错峰办理。

□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