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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监管部门出台便利化措施若干问答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登记注册职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服务机制,提高全程网办率,固化“容缺后补”等便企举措,用足登记注册职能的“加减法”,细化成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12条普惠直达的措施。

如何在线上办理新办企业相关手续?企业变更登记能不能在网上办?针对近期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登记注册常见问题,这里有一份问答汇总。

问:之前按照原材料清单准备的申请材料,过渡期届满,又要重新制备了吗?

答: 今年3月1日《条例》施行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新版登记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并明确了使用新旧文书材料的过渡期为1个月。但因疫情影响,一些市场主体无法在过渡期内(即3月31日前)申办登记。针对这一实际困难,《若干措施》明确将过渡期从1个月延至4个月,即市场主体已在《条例》施行前按原要求制备申请材料,在6月30日前可按照旧版文书材料规范提交申办,无需重新制备申请材料。

问:如何在线上办理新办企业相关手续?

答: 申请人可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按需在线“一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五险一金”、还可以享受银行开户预约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在线完成登记后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市场主体按需领取电子发票,员工“五险一金”业务全程在线办结。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恢复办公后,市场主体可到开办企业“一窗通”单一窗口,“一窗领取”包含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物印章、纸质发票和免费税务Ukey在内的开办企业“大礼包”。

问:办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手续可以在线上办理吗?

答: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正拓展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推行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需在线办理变更登记。系统可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变更信息,自动生成格式化申请表单,并为申请人提供与变更(备案)事项精准匹配的材料清单,申请人自主上传个性化材料,由登记机关为其提供在线预审、材料辅导等服务。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6月1日正式上线。

问:目前用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线上办理哪些事项?

答: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等网上平台在线办理相关业务,还可以通过交行企业手机银行APP、平安数字口袋小程序、上海农商银行小程序等商务应用,在线办办理企业银行开户、银企对账业务。

问:企业名称超过保留期限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怎么办?

答:企业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之一应当在企业设立时由申请人一并申报,登记机关一并审查。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保留,其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保留期限为1年,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保留期限为2个月。企业名称超出保留期限后即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系统重新申报。登记机关会将该类申请作为即时办理件优先处理,即报即办。

问:简易注销申请时限30日宽展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市场主体在简易注销公示期届满后的20日(常规办理时限)内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30日的宽展期,自常规办理时限20日届满后的次日开始起算。例:A公司简易注销公示期于5月1日届满,至5月21日A公司仍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从5月22日开始起算30日的宽展期。

□ 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