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年年报 信用监管服务好
企业年报,关乎诚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行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高行镇企业服务中心(浦东新区第八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通过线上智能提醒、线下梳理协调、日常督查指导等措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据悉,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http://sh.gsxt.gov.cn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未按时报送年报,上述市场主体将被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为此,高行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高行镇企业服务中心从今年1月1日以来,通过“企业年报智能管理系统”人工智能拨打电话提醒接听人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并进行实时互动、解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对于二次提醒没有反馈的,通过线下比对梳理,人工电话联系进行宣传告知。对于因人员、通讯方式、地址变更等联系不上的企业,则根据原有工商注册信息,通过工作微信群、其他企业相关人员、第三方公司等多渠道想方设法联系提醒。此外,结合大调研、“我为企业办实事”工作,镇领导也在走访调研企业时适时提醒,确保应报尽报。
今年以来,高行镇域企业年报率及企业信用信息工作均处于新区较高水平。
□ 经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