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执法检查
高行城管中队开出首张立即整改单
8月29日中午,高行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对幸福小镇46号一户乱扔垃圾且事后认识态度恶劣的居民进行了上门批评、教育,并开出首张立即整改单。
该户居民将已放置数日的混装垃圾放在公共楼道中,导致垃圾袋中滋生的虫爬满了楼道,严重破坏了环境卫生,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虽然经居委工作人员再三催促后该户居民进行了事后的清理,但对自身所作所为的认识态度恶劣。为此,城管、社区民警、居委、物业等多方工作人员均与居民耐心沟通,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向邻居赔礼道歉。城管中队执法工作人员对该户居民开出了立即整改通知书。个人将干湿垃圾混合投放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24条第一款,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57条第二款,可处200以下罚款;个人乱倒垃圾则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第二款,可处200以下罚款。
高行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垃圾分类中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 幸福小镇 马天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