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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过世,财产如何继承?


市民李先生问:我母亲于2个月前过世,母亲的主要遗产是一套房屋,房屋产权是我父母共有。我父亲健在,父母一共生育了两个子女(我和妹妹)。请问,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该房屋,我们两兄妹各自可继承多少产权份额?

外高桥法庭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在各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最高,遗嘱继承次之,法定继承最末。若母亲生前未签订过遗赠抚养协议或立下遗嘱,则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李先生所述,系争房屋是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母亲过世后,父亲自然享有1/2房屋产权,而母亲享有的1/2房屋产权则作为遗产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先生及其父亲、妹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作为母亲遗产的1/2房屋产权,应由三人共同继承。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若没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即三人各继承1/6的房屋产权。综上所述,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该系争房屋由父亲享有2/3(1/2+1/6)的产权,李先生与其妹妹各享有1/6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