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致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换届选举。浦东新区选举委员会确定2016年11月16日为本区统一投票选举日。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广大选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因此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每一位选民的一项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责任。选民登记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
现将选举工作的选民登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的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0月22日为本区选民登记阶段。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二、选民登记的对象
按照法律规定,凡1998年11月16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主动登记。
三、选民登记的原则
一是对有工作单位的本市人员,以在单位进行选民登记为主;二是对本市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退休、协保、内部退养、休长期病假、停薪留职等离岗职工,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为主;三是对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分离的企业,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选民登记为主;四是对本市单位或者学校有本部和分部的人员,一般分别在本部或者分部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五是户口不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本人要求参加本市选举的,在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本市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感谢广大选民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