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就在“家门口”
高行镇开展宣传宪法普及“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迎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29届宪法宣传周,镇司法所、综治办、城管、妇联、团委等部门在机关、学校、企业并深入到各个社区,在“家门口”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大力宣传宪法、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往来的居民发放法律宣传单,介绍生活、工作中常见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指南,还现场解答了往来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大大提高了普法宣传效果和质量。
宪法进社区、
法制宣传日这天,高行镇综治办与镇司法所、城管、团委、妇联、幸福居委在幸福小镇居民区联合开展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活动。他们以悬挂横幅、陈列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册页、禁毒和反邪教等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宪法地位、意义,普及艾滋病防治和禁毒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充分弘扬了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禁毒防艾意识,对倡导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起到了积极的促推作用,为高行镇营造全民学法律、家庭创平安、和谐共发展的良好氛围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的效果。
同时,其他小区也都纷纷挂起了宪法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宪法、知识的标语……
宪法进学校
宪法宣传周期间,高行小学如期开展了“宪法进课堂”的活动,学校邀请到高行镇人民政府司法所的老师为孩子们上了一节生动的宪法普及课。
宪法,对于才四年级的小朋友来说,还是个比较陌生的词汇。但课上,老师运用生动形象的课件图片、贴近孩子生活的案例故事,将原本深奥的宪法知识融入到一个个故事中,娓娓道来,使孩子对于宪法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亲切自然的态度一下子拉近了与学生们的距离,使学生们在课堂上乐于听,愿意讲,课堂气氛活跃。
■高行镇小学 范心怡
老师给我们每个同学都发了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然后运用了几个生动的故事向我们讲解了什么是宪法,让我和同学们对宪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不知不觉中下课了,我们还有些意犹未尽,短短的一节课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知识。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将会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我暗暗地想,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接班人!同时我们还要学会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高行镇小学 张翕元
我听了关于宪法的讲解,内心受到了很大的感触和启发。
课上,老师给我们讲了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关于这些方面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一个国王的故事。这个国王擅自把一个人的磨坊拆掉了,被磨坊的主人告上了法庭。于是,法庭要求国王把这个磨坊“复原”。这说明了任何人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掠夺别人的私有财产,也说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上完这节课,使我更加坚定地要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宪法进机关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链接
宪法小常识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2年了,你读过宪法吗?是否了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首先,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讲,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只要我们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你不是局外人,你是这个国家的一员,国家的每一次律动,都会波及其中的每个个体。国家升平则你享幸福,国家折腾则你受折腾。每一个中国人的个人梦,都紧紧系于中国梦。
一,为什么说宪法是母法?
宪法是所有法律规定的根本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不能与宪法相违背。根据法律效力高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效力从高到低顺序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等。
二.宪法给了公民那些权利?
1.私有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选举权: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监督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获得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6.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诽谤、诬告和陷害。
7.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8.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9.住宅权。
10.言论自由权。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执政之基,治国之本,必须严格遵循,让宪法精神印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中。无论维护宪法权威,还是加强依宪执政,前提是人人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我们要坚信,只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才能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强音。
□ 本版综合撰稿 幸福居委 媒体信息中心 本版摄影 李中华 胡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