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版

全站搜索

上海市“单独两孩”政策问答(一)


1、上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

答:上海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上海“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哪些人群?

答:(1)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2)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3、独生子女是指什么对象?

答: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4、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答: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5、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夫妻双方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经再生育了一个子女,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答: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不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为该再婚夫妻已经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再生育了一个子女。

6、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答:这种情况不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再生育条件的规定,不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高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受理再生育申请

地址:高行街354弄4号一楼

联系电话:68976041 6897991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

□ 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