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版

全站搜索

惠民政策让镇保大重病人员感受温暖


为切实减轻镇保人员中患大重病人员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新区人保局分别于2007年、2010年出台了两项惠民政策。据统计,这两项政策可惠及我镇近5400名镇保人员、3400多名征地养老人员。截至目前,我镇已有85名镇保人员享受了大重病医疗补助,补助金额为131万元;290名征地养老人员享受了医疗费综合减负待遇,减负金额为73万元。镇保大重病人员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近年来,为了加大对镇保人员的医疗帮扶力度,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在2007年、2010年出台了《浦东新区征地养老人员纳入镇保后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征地养老人员纳入镇保后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在确保镇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重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了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这两项政策包括了征地养老纳保人员中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心脏瓣膜置换手术等在内的10种重大疾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可享受一次医疗费综合减负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一个医保年度内,自负医疗费金额满3000元可补助300元,每增加300元,补助金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镇保人员中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三类大重病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镇保有关规定的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超过46735元,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可补助70%。

□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陆美凤